工读教育现状:遵循三自愿原则 生源日趋减少

时间:2019年01月23日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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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省连续发生了3起未成年人杀人案,震惊全国。

今年1月15日,涟源市一名13岁初一学生持匕首捅死12岁的同班同学。此前,2018年12月,沅江市12岁男孩吴某康砍死自己的母亲,衡南县13岁男孩罗某锤杀了自己的父母。

3名行凶少年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如何安置他们成了一个棘手问题。因未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吴某康被释放。其家属想把孩子送回学校,但遭到很多学生家长的抵制。

“问题少年”该何去何从?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看来,简单地把吴某康送回学校是不妥的,送到工读学校进行矫治是最好的选择。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吴某康已被送往长沙一家机构接受为期3年的管束教育。而衡南县官方人士回应称,让锤杀自己父母的罗某回到原校就读可能性也不大,当地或将参照沅江市的做法,将其送往相关机构进行管束教育。

曾经为解决此类问题而推行的工读教育,由此又回归人们的视线。那么,在当下,各地一些工读学校现状如何?近日,记者专程探访了长沙市新城学校。
 

矫治心理恢复健康

“你们5岁时是怎么度过的呢?你们的父母一定很宠爱你们吧!我5岁就开始去花炮厂打零工挣钱了……”

在长沙市新城学校举办的一场报告会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湖南省道德模范何平,正在和学校师生分享她的成长之路。

为了亲近同学们,何平没有坐在讲台上,而是站在同学们中间,向大家讲述她曲折坎坷的成长之路。何平的励志报告会,很有感染力。“要向何平姐姐学习,做一个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孝顺父母、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好学生。”有学生在日记中这样写到。

经常邀请一些道德模范、社区志愿者来到学校,与学生们畅谈人生,让学生们在校不再产生封闭感,这是长沙市工读学校推行的教学模式之一。

没有高墙与铁丝网,不像少管所那般森严,呈现在眼前的是一所颇具规模的现代化学校,这是长沙市新城学校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 

学校党总支书记陈建华介绍,长沙市新城学校恢复重建于2004年11月,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由财政全额拨款、主要针对有严重不良习惯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公办特殊学校,由长沙市司法局主管。

“我们改变了过去工读学校的办学模式,完全按照正规中学操作,只是既有专业任课教师,还有负责心理矫治的专业教师。”陈建华认为,青少年处于叛逆期,有些行为偏差也算正常。“‘工读学校’其实就是一所‘心灵医院’,‘问题少年’到这里‘治疗’一段时间后,心理恢复健康了,就可以回归社会。”

记者看到,学生们的寝室收拾得整齐有序、干净整洁。在教学楼二楼的一间教室里,一位语文老师正在授课。

据了解,十几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该校建设,已投资数千万元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其办学规模和社会影响已跨入全国一流工读学校行列。

陈建华介绍,学校恢复重建以来,已接收学生3000多人。该校初三学生与其他中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基本上都能拿到初中毕业证。
 

遭遇生源危机

不过,现如今,这所教育转化“问题少年”成效显著的学校,正面临着生源日趋减少的困境。

原因何在?陈建华谈到,主要是一些家长误读了“工读”两字。“一些家长把工读学校和少管所相提并论。认为工读生全是违法犯罪的少年,在一起容易引发交叉感染。但实际上,工读学校是对有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的学校,其最大的作用是预防和矫正孩子们的不良行为,而不是对他们犯罪后的惩罚。”

为了去“工读”标签,长沙市新城学校首先拆除了围墙,修建了一个颇具现代化风格的大门。2012年,学校又更名为“长沙市新城学校”。“长沙市工读学校”这个名字,只在系统内部使用。

进入工读学校,必须遵循学校、家长、学生三自愿原则。这个规定也被认为是导致工读学校生源萎缩的重要因素。

据了解,1999年以前,工读生多为经学校报公安局批准,或者公安局报教育部门批准后,即可强制实行。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后,其改为在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或原学校提出申请,且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目前,在长沙市新城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自愿送过来的占90%,相关学校送过来的占10%。公安机关已不再往这里送人。

“学生如果出现不良行为,教育无效后必须送工读学校。”陈建华呼吁,相关部门应强化学校、家长监护和教育责任,放任自流出现严重后果应追责。

不过,陈建华发现,现在有些“问题少年”家长,把孩子送进校后就不想管了,这也是要不得的。

按照学校规定,在该校就读的学生,和其他中学一样周末休假。但是一些“问题学生”家长不能接受这种制度,总觉得每一天都应该由学校管起来,自己出点钱就算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矫治抱有‘甩包袱’的思想,这是非常错误的。”陈建华说。

14岁的童某是一名中学生,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童某网瘾很大,根本无心学习,童某的奶奶就将其送到长沙市新城学校。学校老师从最基本的知识教起,慢慢地为童某树立起自信心。童某的爷爷奶奶也积极配合学校心理老师,对童某进行心理矫治。没过多久,童某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后继续回到普通中学就读。

“我不期望他有多高的文化,只希望他能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心理。文化程度可以逐步提高,如果没有健全的人格,他的一生就毁了。”一年之后,童某奶奶特意来到学校送上一面锦旗。

陈建华认为,对“问题少年”的帮扶,需要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孩子健康成长,最需要的是亲情的陪伴。”
 

特殊教育亟待发力

给“问题少年”找到一个心理矫治机构,重新激活工读教育无疑是重要途径之一。

“工读学生的人数并不是越多越好!”陈建华坦言,只要能将这个地区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教育矫治好了,那工读学校就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各地均加大工读学校建设力度,推动历时63年的工读教育再发展。贵州、上海等地工读学校数量明显增加。

“建议政府加快推进我市工读学校建设,为株洲市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近日召开的湖南省株洲市地方两会上,株洲市人大代表梁天琛建议加快株洲市工读学校建设步伐。他透露,由于经费、编制等各种原因,株洲市工读学校建设一直没有落实。2018年12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来株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立法调研工作时,再次强调了工读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重新激活工读教育,除了要面临扩充生源问题,如何解决工读学校师资困境也是一大难点。

长沙市司法局副局长喻中文经常到长沙市新城学校进行调研座谈,非常了解学校老师的工作与生活情况。“工读学校的教师工作时间长、强度大,精神压力也非常大。教师发展机会少,导致一些优秀教师人才很难引进。”他提出,工读学校发展亟待教育部门大力支持。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认为,把“问题少年”送进工读学校是出路之一。“立法机关可以考虑在合适的时候,出台一部特殊教育法。”黄捷说,工读学校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基本上都处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段,但现在大部分工读学校为了摆脱“工读”标签,纷纷进行改名,用“特殊教育法”更能体现工读学校的社会功能。

“这里将建设电影院、模拟法庭,,孩子们可以在这里接受寓教于乐式法治教育。”采访结束时,陈建华向记者透露,为了更好地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职能,长沙市新城学校正积极利用自身场地资源,争取政府投资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记者 刘希平)


延伸阅读
评论(来源于中国未成年人网):

我国工读教育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并于1979年被刑法正式确立。工读教育致力于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当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纵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犯罪行为时,司法部门最先想到的矫治手段就是工读教育。这是因为,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多次修订,都坚决否定了降低刑责年龄的建议,使得工读教育成为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不二选择。

我国工读教育经历过上世纪60年代的短暂“辉煌”之后,迅速出现萎缩。工读教育萎缩,表面上表现在生源不断减少、教师流失严重又没有得到及时补充,实质上是定位太低、缺乏法律保障所造成的结果。工读教育是我国青少年司法保护的重要措施,却长期被视为基础教育中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被归口于教育部门。受教育整体投入不足的影响,工读教育一度被边缘化,发展空间被严重挤压,其教育质量受到了极大的掣肘。

当未成年人犯罪多发之时,由于公众对工读教育缺乏必要的信任感,由此引发了降低刑责年龄的大讨论。降低刑责年龄不可能,工读教育得不到质量保证,这是当前对罪错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大矛盾。破解矛盾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全面提高工读教育的定位,将工读教育从基础教育中剥离出来,以立法方式确立其司法教育地位,并归口于司法部门。工读教育中的教育、矫治、挽救工作,本质上是一个司法概念,一种司法责任,也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在法治文明不断推进的今天,工读教育由司法部门主管应认同为本质回归。

工读教育由司法部门主管,有利于从根本上剔除工读教育的职业化弊端。很多工读学校存在普通教师从事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道德法制教育等工作,非专业性教育,导致了罪行标签化、限制人身自由、体罚教育、劳动替代教育等乱象的出现,有些工读学校甚至堕落成专业的戒网瘾学校,需要通过扩大招生来维持“生计”。寄望于教育部门和普通教师来承担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很不现实。工读学校归口于司法部门,有利于从法治高度重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教育技术手段,有利于从专业高度培养和配备专门的工读教育师资,使专门教师能够胜任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道德法治教育等工作,进而实现由“工读”到“专门”的质变。

工读教育的目的不是“抓进去”,而是“送出来”,这正是工读教育“以教代刑,回归社会”的本质之所在。重构课程体系和教育技术手段、培养和配备专门教师,都是提高工读教育质量的必然途径。罪错未成年人什么时候能够“送出去”,应当由教育质量来保证。所以,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以确保教育对象能够干净清爽、满怀信心地走出去。这可以借鉴德国促进学校或香港群育学校的做法,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不能由司法部门或工读学校自话自说,毕竟,完善的评估体系是教育质量保证的一个重要尺度。

教育是塑造灵魂的工程,工读教育尤其如此。让罪错未成年人在工读学校得到灵魂净化,点燃生活的信心,不仅是教育之责,也是法治之责。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未来,就是造福一个社会。司法主导,政府保障,社会参与,家庭支持,才能做到不让一颗灵魂堕落,才能确保每一颗种子都开花结果。(范军)

(作者:刘希平 编辑: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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